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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公款十余万 潜逃十载终归案
本报讯鄂东晚报记者程晓林 通讯员王俊东、严杰华报道:3月17日早上,携款潜逃近10年的犯罪嫌疑人闵某被浠水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的检察官从广东省深圳市押解回浠水。据悉,这是该院今年追逃专项工作中取得的又一重大战果。
现年41岁的犯罪嫌疑人闵某,案发前系浠水县新华书店白莲门市部主任。闵某在1998年2月任浠水县新华书店白莲门市部主任期间,利用其发行中小学教材、收取课本费的机会,将自己经手的课本款采取收款不入帐的方式,侵贪公款12.9万余元据为已有,然后携款潜逃。
据介绍,自犯罪嫌疑人闵某98年2月携款潜逃至今的近10年期间里,浠水县检察院反贪干警始终没有放弃对闵某追查。今年2月根据多方面得到的线索反映,一直潜逃的闵某目前正在深圳一家工厂隐姓埋名打工。3月13日,浠水检察院检察长喻艳如亲自部署安排,副检察长黄政带领反贪干警急赴广东省深圳市抓捕。在当地检察机关和警方的密切配合下,3月15日凌晨在龙岗区将外出返回居住地的闵某一举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闵某已因涉嫌贪污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